汇票: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金额的票据(如企业委托银行支付货款);
本票:出票人签发并承诺自己无条件支付的票据(如银行签发即期本票);
支票: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见票即付的票据(如企业签发转账支票支付工资)。
这三类票据是初级会计考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节的核心考点,其法律性质、使用规则及实务差异需结合《票据法》及教材案例精准掌握。汇票、本票与支票的五大核心区别
1.基本当事人不同:委托关系vs自付责任
汇票:包含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三方(如某外贸企业委托银行向海外供应商支付设备款);
本票:仅出票人和收款人两方(如银行签发本票向客户支付存款利息);
支票:出票人、付款人(银行)、收款人三方,但付款人限定为金融机构(如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支付水电费)。
考试重点:汇票与本票的付款人性质差异是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命题点。
2.付款责任与信用基础差异
汇票:需付款人承兑后生效,信用基础为付款人信用(如商业承兑汇票依赖企业信用,银行承兑汇票依赖银行信用);
本票:出票人直接承担付款责任(如银行本票以银行信用为担保,无需承兑);
支票:见票即付,银行基于出票人存款余额承担付款责任(如企业账户余额不足签发空头支票将面临罚款)。
违规案例:某企业签发未承兑的商业汇票导致供应商拒收,引发合同纠纷。
3.使用场景与功能限制
汇票:
银行汇票:异地即时结算(如跨境电商支付货款);
商业汇票:供应链融资或大额贸易延期支付(如制造业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材料款);
本票:
银行本票:大额同城支付(如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保证金);
现金本票:单位禁止使用,仅限个人提取现金;
支票:
转账支票:企业间同城结算(如连锁超市支付供应商账款);
现金支票:紧急小额提现(如建筑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
4.票据时效性与权利追索差异
汇票: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1个月,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6个月(电子汇票可延至1年);
持票人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均有追索权;
本票:
提示付款期2个月,超期仅丧失对前手追索权,仍可向出票人主张权利;
支票:
提示付款期10天,空头支票持票人可向出票人索赔票面金额2%赔偿金。
5.风险等级与实务管控要点
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存在空头风险(如付款企业破产导致票据无法兑付);
银行承兑汇票需审核真实贸易背景,防止融资性票据;
本票:
银行本票需全额存入保证金,无兑付风险(如企业需提前50万元存入银行专用账户);
支票:
划线支票仅限转账,防止冒领(如医院支付专家会诊费使用划线支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