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要式性:承兑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签名刚性要求:承兑人必须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章及承兑日期,缺失任一要素则承兑无效。
案例:
某公司财务经理仅在汇票背面签字并写“同意”,法院认定承兑无效——因未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违反法定形式。
2.无因性:承兑效力独立于基础交易
风险隔离规则:即使买卖合同被撤销(如货物质量纠纷),银行对善意持票人仍须付款。
反例:
丙公司持银行承兑汇票索款,银行以“出票人未交货”拒付被法院驳回——承兑效力不受基础关系瑕疵影响。
3.不可撤销性:承兑后不得单方撤回
例外情形:
持票人同意撤销(需书面确认);
票据记载事项不完整(如金额涂改)导致票据整体无效。
商业汇票承兑的三大类型与法律责任
1.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用加持的付款承诺
承兑人资质:银行需具备金融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票据承兑。
银行责任:承兑后成为主债务人,即使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也须垫付票款。
2.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集团内部的信用工具
主体限制:仅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承兑,且需具备票据业务资质。
案例:
某汽车集团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承兑汇票,子公司破产后财务公司仍向持票人付款——体现承兑的独立性。
3.商业承兑汇票:企业信用的直接体现
承兑人身份: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贸易公司、工厂)。
法律责任:付款人承兑后即为票据主债务人,若到期拒付将面临追索诉讼及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