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有效​​。持票人必须在此期限内向付款人(银行)提示付款,否则将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例如,某企业2025年6月1日收到银行汇票,最迟需在​​6月30日​​前向银行提示付款,超期后银行可拒付。这一规则是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的核心考点。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的法定规则
  1.​​期限起算与长度:严格按“出票日”计算​​
  ​​法律依据​​:《票据法》明确,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计算要点​​:
  期限计算不按自然月,而是从出票日次日起算满30日(如6月1日出票,到期日为7月1日);
  到期日为法定假日时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案例​​:
  杭州某贸易公司2025年5月15日收到银行汇票,需在​​6月14日​​前提示付款(5月16日至6月14日共30天)。若6月14日为周日,则顺延至6月15日。
  2.​​提示付款的法定程序:双材料缺一不可​​
  ​​必备文件​​:持票人需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原件​​和​​解讫通知​​,缺一不可。
  ​​操作方式​​:
  单位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在汇票背面签章并提交进账单;
  个人持票人:可向任意银行提示付款,需提供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超期提示付款的法律后果与补救措施
  1.​​权利灭失: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法律后果​​:
  超期后,代理付款银行(如持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
  持票人丧失对背书人、保证人等前手的追索权,仅能向出票银行主张权利。
  ​​案例​​:
  某建筑公司持汇票超期15天提示付款被拒,无法追究供应商(前手)责任,仅能要求出票银行退款。
  2.​​超期后的补救:三步挽回损失​​
  ​​说明情况​​:持票人需向出票银行书面说明超期原因(如不可抗力);
  ​​提供证明​​:提交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件、汇票原件及解讫通知;
  ​​请求付款/退款​​:出票银行审核后,若票据未失效(未超2年票据权利时效),可支付票款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