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的法定规则1.期限起算与长度:严格按“出票日”计算
法律依据:《票据法》明确,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计算要点:
期限计算不按自然月,而是从出票日次日起算满30日(如6月1日出票,到期日为7月1日);
到期日为法定假日时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案例:
杭州某贸易公司2025年5月15日收到银行汇票,需在6月14日前提示付款(5月16日至6月14日共30天)。若6月14日为周日,则顺延至6月15日。
2.提示付款的法定程序:双材料缺一不可
必备文件:持票人需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原件和解讫通知,缺一不可。
操作方式:
单位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在汇票背面签章并提交进账单;
个人持票人:可向任意银行提示付款,需提供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超期提示付款的法律后果与补救措施
1.权利灭失: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法律后果:
超期后,代理付款银行(如持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
持票人丧失对背书人、保证人等前手的追索权,仅能向出票银行主张权利。
案例:
某建筑公司持汇票超期15天提示付款被拒,无法追究供应商(前手)责任,仅能要求出票银行退款。
2.超期后的补救:三步挽回损失
说明情况:持票人需向出票银行书面说明超期原因(如不可抗力);
提供证明:提交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件、汇票原件及解讫通知;
请求付款/退款:出票银行审核后,若票据未失效(未超2年票据权利时效),可支付票款或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