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用人单位在​​特定解除情形下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则有N+1补偿。“N+1”是指用人单位在​​特定解除情形下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时​​需支付的经济补偿组合。其中: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N+1吗?  ​​N​​:按工龄计算的常规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1​​: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的替代性补偿)。
  ​​关键要点​​:
  ​​适用范围有限​​:仅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
  ​​二选一规则​​:企业可选择提前30日通知(仅支付N)或直接支付N+1。
  适用N+1的三大法定场景
  1.​​医疗期满无法工作​​
  ​​案例一​​:某小学教师因腰椎手术后无法站立授课,医疗期满后仍无法适应学校安排的文职岗位。学校未提前通知直接解除合同,最终支付N+1补偿(工龄8年补偿9个月工资)。
  2.​​不胜任工作且培训/调岗无效​​
  ​​案例二​​:某医疗器械公司销售员连续3个月未完成业绩指标,经培训后仍考核不合格。企业支付N+1解除合同(工龄3年补偿4个月工资)。
  3.​​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
  ​​案例三​​:某外贸公司因海外订单取消关闭分部,与仓库管理员协商调岗未果。企业支付N+1(工龄5年补偿6个月工资+1个月代通知金)。
  无需支付N+1的常见误区
  1.​​协商解除与合同到期​​
  ​​案例四​​:某广告公司与设计师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支付N倍补偿(工龄2年补偿2个月工资),无需额外支付代通知金。
  ​​案例五​​: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企业仅需支付N倍补偿,不适用N+1。
  2.​​违法解除与即时解雇​​
  ​​案例六​​:某餐饮店以“态度差”为由辞退厨师,因未提供证据被法院判赔2N(违法解除赔偿金),而非N+1。
  ​​案例七​​:快递员因盗窃货物被即时解雇,企业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企业与劳动者的“合规指南”
  1.​​企业的风险防控​​
  ​​明确制度​​:在劳动合同中细化“不胜任工作”的考核标准(如某科技公司规定“连续两季度绩效低于60分视为不胜任”);
  ​​程序留痕​​:解除通知需通过EMS邮寄并保留签收回执(某制造企业因未送达败诉,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2.​​劳动者的证据策略​​
  ​​留存通知记录​​:通过邮件、微信等书面形式确认离职时间(如某护士通过企业OA系统提交辞职信);
  ​​核查补偿计算​​:N的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某销售总监因企业漏算年终奖,仲裁追回差额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