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离职:
常规情形:提前30日书面通知;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书面或口头均可)。

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适用于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等非过错性解除。
特殊情形: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劳动者可立即解除且无需通知;
劳动者严重违纪(如泄露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无需提前通知直接解除。
典型场景与职场案例
1.试用期内的“灵活窗口”
案例一:某连锁奶茶店员工小陈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发展需求,提前3天口头通知店长离职。企业不得扣发工资或要求赔偿,但可要求其完成工作交接。
风险提示:若员工未提前通知直接离职(如某电商公司试用期运营突然消失),企业可要求赔偿因岗位空缺导致的损失。
2.劳动者单方解除的“维权通道”
案例二:程序员李某所在公司连续3个月拖欠工资,李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解除合同,并通过仲裁追回欠薪及经济补偿。
合规要点:劳动者需留存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程序正义”
案例三:某制造厂焊工因技术升级无法操作新设备,企业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支付N+1补偿。若企业未通知直接解雇(如某物流公司突击裁员),需支付双倍赔偿(2N)。
未履行通知义务的“高成本陷阱”
1.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案例四:某家具公司销售员谭某仅提前15天通知离职,导致客户订单流失。法院判决谭某赔偿企业半个月工资(按未提前通知天数折算)。
2.企业的违法成本
案例五:某教育机构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雇教师张某,但未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仲裁裁决企业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月工资×工龄)。
企业与劳动者的“避坑指南”
1.企业的合规操作
制度设计: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岗位职责(如某科技公司将“严重违纪”细化为“连续旷工3天”);
程序留痕:解除通知需通过EMS邮寄至员工确认地址,并保留签收回执(如某酒店因未送达通知败诉)。
2.劳动者的维权策略
证据固化:保留书面通知、微信聊天记录(如某设计师通过邮件截图证明已提前30日提交离职申请);
时效把握:劳动争议仲裁需在解除后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