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无需书面,但建议留存记录)。
例外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

1.常规辞职流程:酒店前台的试用期选择
案例一:某连锁酒店前台小刘在试用期内发现工作强度过大,口头提出离职后3日即完成交接。企业按法律规定结清工资,未扣减任何费用。
2.未履行通知义务:建筑工程师的违约代价
案例二:某建筑公司工程师张某因新公司入职要求紧急,未提前30日通知即离职,导致原公司项目延误。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索赔培训费及招聘成本1.2万元。
3.用人单位过错:电商客服的即时维权
案例三:某电商平台客服李某因公司连续3个月未发工资,通过邮件提交解除通知并附工资流水证据,次日离职后申请仲裁追回欠薪及经济补偿。
4.灵活处理:设计师的提前离职协商
案例四:广告公司设计师王某提交书面辞职后,企业因业务调整要求其10日内完成交接。双方协商一致,企业支付全额工资并免除30日等待期。
常见误区与法律风险
1.“辞职申请需批准”的认知偏差
劳动者只需履行通知义务,无需用人单位同意。例如:
案例五:某培训机构教师周某提交辞职信后,企业以“未找到接替者”为由拒绝,周某30日后直接离职并通过仲裁确认合法性。
2.未书面通知的举证困境
口头辞职易引发争议,建议通过邮件、企业OA等留存证据。
示例六:某物流公司司机口头辞职后反悔,因缺乏书面记录被认定旷工,扣除当月奖金。
3.合同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无效性
除非涉及专项培训或竞业限制,企业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案例七:某科技公司以劳动合同约定“未满服务期需赔3个月工资”为由扣款,法院判决条款无效并返还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