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这一原则适用于工作地点、岗位、薪资、工时等核心条款的调整。
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协商一致吗?  ​​示例一​​:某互联网公司与程序员小李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薪2万元。后因业务调整,公司提出将小李调至测试岗并降薪至1.5万元。小李拒绝后,公司单方调岗降薪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判定为违法,需恢复原岗位并补发薪资差额。
  例外情形:合法单方变更的“特殊通道”
  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依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无需协商一致: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某教育机构销售员连续3个月未完成业绩指标,企业可单方调岗至客服岗;
  ​​医疗期满无法从事原工作​​:某制造厂员工因工伤康复后无法操作精密仪器,企业可调整至仓库管理岗;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某餐饮连锁因门店关闭,将厨师调至同城其他分店。
  ​​关键要点​​:
  单方变更需提供充分证据(如考核记录、医疗证明);
  变更内容需合理(如调岗不得具有侮辱性,薪资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口头变更的“灰色地带”
  即使未签订书面协议,若双方实际履行变更内容超过1个月且不违法,可视为有效。
  ​​示例二​​:某电商公司口头通知设计师小王每周居家办公2天,小王未提出异议并实际执行3个月。法院认定该变更有效,因双方以实际行动达成合意。
  ​​风险提示​​:
  企业单方口头变更(如降薪)且劳动者未明确同意,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劳动者需留存微信聊天、邮件等证据证明被迫接受变更。
  常见误区与维权要点
  1.​​“企业有权随意调岗”的认知偏差​​
  某机械厂以“优化管理”为由,将焊工老张调至保洁岗并降薪30%。因未证明老张不胜任原工作,企业被判赔偿3个月工资。
  2.​​“书面协议必须重签合同”的操作错误​​
  某科技公司直接在原合同手写修改薪资条款,但未与员工签字确认。劳动仲裁认定变更无效,需按原标准补发薪资。
  3.​​劳动者维权的“三步策略”​​
  ​​证据收集​​:保存劳动合同、薪资流水、沟通记录(如某奶茶店员工通过微信截图证明店长口头承诺涨薪);
  ​​协商优先​​:与企业HR或工会协商恢复原条款;
  ​​法律救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