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个月不满1年,单位不签:“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合同”,此情形下劳动者不签可终止关系并要求补偿;
注意: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满1年,单位严重违规:“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2012修正)》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11个月。例如:
制造业案例:某新能源汽车厂未与装配工签订合同,员工工作满3个月后离职,企业被仲裁裁决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直播行业案例:某MCN机构与主播口头约定分成比例,但因未签合同,主播离职后主张双倍工资,法院支持其诉求。
例外情形:若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如某物业公司通知员工签约遭拒),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强制升级”: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工满1年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丧失单方解除权。例如:
家政服务案例:某保洁公司长期未与钟点工签合同,员工工作满1年后主张转正,企业被迫调整用工模式并补缴社保。
跨境用工案例:某自贸区企业聘用外籍员工超1年未签约,员工主张无固定期限合同获法院支持,企业需承担长期用工责任。
劳动者权益受损:维权成本与风险
社保缺失风险
医疗费用自担:某奶茶店员工突发疾病,因企业未缴医保导致医疗费无法报销,员工通过劳动仲裁追偿。
工伤赔偿纠纷:建筑工人高空坠落受伤,企业以“未签合同”为由拒赔,最终凭工资流水和工友证言确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受限
被迫离职难获偿:某广告公司未签合同且拖欠工资,员工主张经济补偿,但因证据不足部分诉求被驳回。
企业面临多重处罚:从罚款到信用受损
行政处罚
社保补缴+滞纳金:某物流公司未为骑手缴纳社保,被责令补缴并加收每日0.5‰的滞纳金。
高额罚款:某餐饮企业因长期未签合同,被劳动监察部门处以欠缴社保金额2倍罚款。
信用惩戒
列入“黑名单”:某科技公司因多次违法用工,被纳入人社部门失信企业名单,影响融资和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