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背书人是指在票据(如支票、汇票)背面被指定为权利受让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通俗来说,当票据从原持有人(背书人)转移给新的接收方时,这个接收方就是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是指什么  核心逻辑:
  ​身份界定:被背书人是票据权利的合法受让人,通过背书行为获得票据所有权及全部权利。
  ​法律意义:票据的每一次转让都需明确被背书人,形成连续的流转链条,确保权利归属清晰。
  例子:
  A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供应商B公司支付货款。此时,A是背书人,B是被背书人。若B公司再转让给C公司,B成为背书人,C成为新的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范围
  ​付款请求权:被背书人可直接向付款人(如银行)要求承兑或付款。例如,B公司作为被背书人,可凭票向银行提示付款,无需通过A公司。
  ​追索权:若票据被拒付,被背书人可向所有前手(包括背书人、出票人)追索款项。例如,C公司若未收到款项,可要求B公司或A公司赔偿。
  ​再转让权:被背书人可继续将票据背书转让他人(除非票据标注“不得转让”)。例如,B公司可将票据转让给D公司用于支付其他费用。
  ​2.义务限制
  ​形式审查义务:接受票据时需核实背书连续性和签章真实性。例如,B公司需确认A公司的签章与票据记载一致,避免接收伪造票据。
  ​不得滥用权利:若明知票据存在非法转让(如偷盗、伪造),被背书人不得主张权利。
  ​被背书人与背书人的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
  ​背书人是债务人:需担保票据能被付款,若票据被拒付,需向被背书人承担连带责任。
  ​被背书人是债权人:享有票据的全部权利,可要求付款或追偿。
  ​例子:A公司将汇票背书给B公司后,若付款人拒付,B可直接要求A公司赔偿。
  ​权利转移链条:
  票据流转形成“背书人→被背书人→新被背书人”的链条,每个被背书人既是前手的债权人,又是后手的债务人(若继续转让)。例如,A→B→C→D,B对A是债权人,对C是债务人。
  ​实务操作中的关键要点
  ​1.背书连续性审查
  ​形式连续:前一背书的被背书人名称必须与后一背书的背书人名称一致。例如,若A→B→C的链条中,B未签章直接交给C,则背书不连续,C无法主张权利。
  ​电子化校验:2025年电子票据系统通过区块链技术自动验证背书连续性,减少人为错误。
  ​2.特殊标注的注意事项
  ​限制背书:若票据标注“不得转让”,被背书人无权再转让。例如,A公司背书时注明“仅付B公司”,B若转让给C,该行为无效。
  ​委托收款与质押:标注“委托收款”或“质押”的票据,被背书人仅能代理收款或行使担保权,不可转让。
  ​3.风险防范措施
  ​优先接收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兑付风险更低。
  ​电子票据优势:通过央行区块链系统存证,可追溯票据流转记录,防止伪造或重复质押。
  ​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1:背书不连续导致拒付
  ​经过:A公司将汇票背书给B公司,B未签章直接交给C公司,C背书给D公司。D提示付款时因B→C环节不连续被银行拒付。
  ​结果:D需向C追责,C因操作失误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限制背书的效力
  ​经过:A公司背书时注明“仅付B公司”,B仍转让给C。付款人以背书记载不符为由拒付。
  ​结果:法院判定C无权主张权利,B需返还票据或赔偿A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