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无需通过意思表示追求法律效果。其法律后果完全由法律直接规定:
案例1:会计张某在办公室拾得客户遗落的钱包(无保管意图),依法返还时有权要求失主支付必要保管费。
对比法律行为:签订保管合同需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需意思表示)。
2.法律效果的直接法定性
事实行为的效果不依赖行为人主观意愿,只要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即生效:
企业生产排放超标造成农田污染(事实行为)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款)
贷:预计负债(环境侵权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29条规定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无论企业是否故意均需赔偿。
3.行为主体无行为能力限制
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案例2:10岁学生捡到手机归还失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仍可主张保管费用。
对比: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需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兼具合法性与违法性
事实行为既包含合法行为(如无因管理),也包含违法行为(如侵权):
类型 | 合法事实行为 | 违法事实行为 |
---|---|---|
案例 | 紧急避险避免火灾损失 | 工厂噪音扰民遭处罚 |
会计处理 | 确认避免的资产损失 | 计提“预计负债-罚款” |
1.权益取得类:基于事实状态确权
无主物先占:企业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确认“生物资产”并计提折旧;
添附加工:甲公司误将乙公司木材加工成家具→乙公司可主张家具所有权或补偿款。
2.权益保护类:非基于意思表示的权利行使
正当防卫:超市保安制止盗窃致窃贼受伤(合法)→无需确认赔偿负债;
紧急避险:物流公司为避让行人紧急转向致货物损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义务履行类:法定责任自动触发
无因管理:
代供应商维修故障设备(无约定义务)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维修费)
贷:银行存款
侵权赔偿:
操作工失误致设备损毁(违法事实行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标的物处置类:基于物理事实的权利变动
拾得遗失物:会计在办公区拾得贵重仪器→确认“其他应付款-待归还物”,保管费计入“管理费用”;
发现埋藏物:施工中挖出文物→移交政府后确认“营业外收入”(政府奖励款)。
5.公共责任类:行政法领域的特殊事实行为
案例3:环保部门强制关停违规排污工厂(行政事实行为),企业需:
冲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计提“预计负债-员工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