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是指持票人非因本意而失去对票据的占有,导致无法正常行使票据权利的法律状态​​。票据丧失的具体情形包括​​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大类,这是初级会计考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节的核心考点。
票据丧失的具体情形  票据丧失的本质是权利行使的阻断。例如,某企业因仓库火灾导致一张未到期的银行本票被烧毁(绝对丧失),或因财务人员保管不慎导致支票被盗(相对丧失),均需通过法定程序恢复权利。此类场景是初级会计考生必须掌握的法理逻辑。
  票据丧失的两大法定分类
  1.​​绝对丧失:物理形态的不可逆灭失​​
  ​​定义​​:票据的物理载体完全损毁或灭失,无法恢复为有效票据。例如:
  纸质票据被撕碎、焚烧、化学腐蚀;
  电子票据因存储设备永久损坏且无备份导致数据丢失。
  ​​法律后果​​:
  ​​权利行使受阻​​:持票人无法直接提示付款或背书转让;
  ​​无冒用风险​​:票据已灭失,第三方无法通过占有票据冒领款项。
  ​​实务案例​​:
  某物流公司运输途中遭遇暴雨,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被洪水浸泡至完全溶解,票据权利需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恢复。
  2.​​相对丧失:脱离合法持票人控制​​
  ​​定义​​:票据本身完好,但因被盗、遗失、抢夺等原因脱离持票人控制。例如:
  个人钱包被盗,内含一张已背书的银行汇票;
  企业财务人员不慎将支票遗落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法律风险​​:
  ​​高冒用风险​​:票据可能被他人伪造签章冒领或非法转让;
  ​​善意取得可能性​​:若票据被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原持票人可能永久丧失权利。
  ​​考试重点​​:
  初级会计试题中常考查“相对丧失的补救措施优先级”,正确答案为“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诉讼”的递进关系。
  票据丧失的三大法律后果与补救程序
  1.​​权利行使的法定阻断​​
  ​​绝对丧失​​:持票人无法通过常规程序主张付款请求权或追索权;
  ​​相对丧失​​:付款人可能在未收到止付通知时向冒领者付款。
  2.​​法定补救程序​
法定补救程序​
​补救措施​ ​适用场景​ ​操作要点​ ​考试真题示例​
​挂失止付​ 已知付款人且票据未被冒领 向付款人提交书面申请,暂停支付3-12日 2024年真题:“支票遗失后能否挂失止付?”
​公示催告​ 票据流向不明,需宣告票据无效 法院公告60日,无人申报则作除权判决 案例分析题:电子汇票被盗后的救济流程
​普通诉讼​ 明确侵权人且需追索赔偿 起诉盗用者或冒领者要求返还票据或赔偿 多选题:“可采取的诉讼对象包括哪些?”
  实务操作流程​​(以公示催告为例):
  失票人向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提交申请;
  法院审核后发出止付通知并公告60日;
  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判决票据无效;
  持票人凭判决书要求付款人重新出票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