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依法签发支票并委托银行付款的主体,需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如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付款人:接受出票人委托、见票即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收款人:收取支票款项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个人或持票人。

基本当事人缺失或信息不全时,支票无效;
付款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金融机构。
大白话解读:支票流转的“三人行”
如果把支票比作“银行账户的提款券”,这三个角色就是完成提款的关键环节:
场景1:餐饮公司用支票支付食材款:
出票人:餐饮公司财务部(签发支票);
付款人:公司开户银行(从账户扣款支付);
收款人:食材供应商(持支票到银行入账)。
场景2:房东收取房租支票:
出票人:租客(在支票上签名盖章);
付款人:租客的开户银行(验证账户余额后转账);
收款人:房东(凭支票收款)。
典型案例:
2025年某服装厂工资发放:
财务部签发10张转账支票(出票人:服装厂);
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后扣款(付款人:招商银行);
员工持支票到银行存入个人账户(收款人:员工本人)。
三方角色的核心职能与风险
1.出票人:支付指令的发起者
职能:签发支票并确保账户资金充足;
风险:签发空头支票将面临罚款(票面金额5%且不低于1000元)。
案例:某贸易公司因账户余额不足签发50万元支票,被银行罚款2.5万元,并赔偿供应商1万元。
2.付款人:资金划转的执行者
职能:审核支票真伪及出票人账户状态;
风险:银行若错误付款需自行承担责任(如支付伪造支票)。
案例:某银行未识别变造支票,导致企业损失80万元,最终由银行赔偿。
3.收款人:款项权利的享有者
职能:在提示期内(通常10天)向银行提示付款;
权利:可背书转让支票(划线支票除外)。
案例:建材供应商将100万元支票背书给水泥厂,完成供应链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