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被拒绝承兑:付款人明确表示不确认支付义务(如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
票据被拒绝付款:票据到期后,持票人请求付款但被驳回(如银行账户余额不足);
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如支票超过10天未提示)。

法律效力: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根据《票据法》,期后背书的核心法律规则如下:
票据流通性失效:
期后背书不能使票据继续流通,受让人(被背书人)无法向出票人、承兑人主张票据权利。例如,B公司接受A公司的期后背书后,不能直接要求银行付款。
民事债权转让有效:
期后背书视为普通债权转让,背书人需向受让人承担付款责任。例如,若A公司期后背书给B公司,B可要求A支付票款,但不能向原出票人追索。
不适用善意取得:
即使受让人不知票据已过期或被拒付,也不享有票据法保护,仅能依据合同关系索赔。
典型案例与实务争议
案例:银行拒付后的期后背书
A公司持有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因银行账户资金不足被拒付。A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供应商B公司用于抵债。B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再次被拒,转而起诉A公司要求赔偿。
结果:法院判决A公司需向B支付100万元,但B无权要求银行或出票人承担责任。
企业应对建议与合规操作
对持票人(转让方):
避免期后背书:到期前及时提示付款,若被拒付应通过诉讼而非转让化解风险;
合同约束:如需转让过期票据,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转让”性质及追索范围。
对受让方(被背书人):
审慎核查票据状态:通过央行电子票据系统查询票据是否被拒付或超期;
优先接收电子票据:区块链技术可自动识别背书时间节点,降低操作风险。
争议解决策略:
选择有利管辖法院:部分地区法院更倾向于保护受让人权益(如江苏法院认可期后背书的部分债权效力);
保留交易凭证:保存票据流转记录、拒付证明等,作为民事诉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