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票据类型中的付款人身份差异
付款人的身份因票据类型不同而显著不同,具体表现为:
汇票:付款人可以是银行或企业。例如,某制造业企业委托银行支付设备款,银行作为付款人需承兑后才承担付款责任。
支票:付款人必须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且无需承兑即可见票即付。例如,企业签发转账支票支付货款时,付款人限定为签约银行。
本票:出票人与付款人身份重合,银行签发本票后直接承担付款义务。
考试重点:本票的付款人无需第三方委托,出票人自签发即负付款责任,这是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中常考的区别点。
2.责任激活规则
付款人需通过以下行为确认责任:
承兑(汇票):付款人签章承兑后成为主债务人。例如,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盖章后,即使出票人破产也需兑付。
签章确认(支票):支票付款人无需承兑,但需验证出票人账户余额充足后付款。
违规案例:某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后未承兑,持票人无法直接要求付款人支付,导致交易纠纷。
试题演练:付款人身份识别
单选题:下列票据中付款人与出票人身份重合的是()。
A.银行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银行本票
答案:C
解析: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即付款人,其他票据的付款人均为独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