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付款人是票据上记载的、被出票人指定为支付票款的主体​​。付款人需通过特定法律行为(如承兑)确认支付义务后,才能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票据付款人的身份差异及责任规则是“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节的核心考点,需结合《票据法》及教材案例精准掌握。
票据付款人是谁  票据付款人的核心分类与法律地位
  1.​​票据类型中的付款人身份差异​​
  付款人的身份因票据类型不同而显著不同,具体表现为:
  ​​汇票​​:付款人可以是银行或企业。例如,某制造业企业委托银行支付设备款,银行作为付款人需承兑后才承担付款责任。
  ​​支票​​:付款人必须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且无需承兑即可见票即付。例如,企业签发转账支票支付货款时,付款人限定为签约银行。
  ​​本票​​:出票人与付款人身份重合,银行签发本票后直接承担付款义务。
  ​​考试重点​​:本票的付款人无需第三方委托,出票人自签发即负付款责任,这是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中常考的区别点。
  2.​​责任激活规则​​
  付款人需通过以下行为确认责任:
  ​​承兑​​(汇票):付款人签章承兑后成为主债务人。例如,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盖章后,即使出票人破产也需兑付。
  ​​签章确认​​(支票):支票付款人无需承兑,但需验证出票人账户余额充足后付款。
  ​​违规案例​​:某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后未承兑,持票人无法直接要求付款人支付,导致交易纠纷。
  试题演练:付款人身份识别​​
  ​​单选题​​:下列票据中付款人与出票人身份重合的是()。
  A.银行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银行本票
  ​​答案​​:C
  ​​解析​​: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即付款人,其他票据的付款人均为独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