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基本当事人:汇票成立的必备主体
基本当事人是汇票签发时即存在的三方主体,缺一则汇票无效: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承担担保责任的主体(如制造业企业为支付设备款签发商业汇票);
付款人: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主体(如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
收款人:票据到期后收取款项的主体(如供应商收到汇票后提示付款)。
考试重点:本票的基本当事人仅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而汇票必须包含三方主体,付款人可以是银行或企业。
2.非基本当事人:汇票流通中的衍生主体
非基本当事人通过后续票据行为加入法律关系,主要包括:
承兑人:承诺兑付汇票的主体(如银行对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后成为主债务人);
背书人:通过背书转让票据权利的主体(如A企业将汇票背书给B企业);
被背书人:接受背书转让权利的主体(如B企业成为新的持票人);
保证人: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如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商业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实务案例:某零售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再背书给零部件供应商,形成连续背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