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定性:出票资格与资金关系双重要求
出票人资格:商业汇票出票人需为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银行汇票出票人限定为经批准的金融机构。
资金关系: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存在真实委托付款关系,且账户具备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案例:某制造企业向供应商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时,需提供与付款企业的采购合同及银行资信证明,否则银行有权拒付。
2.要式性:绝对记载事项缺一无效
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汇票必须包含七大法定事项:
“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违规后果:某外贸企业漏填“收款人名称”,汇票被银行认定为无效票据,导致跨境交易延误。
3.无因性: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
即使基础合同存在争议(如货物质量纠纷),合法持票人仍可要求付款人承兑或付款。
案例:电商平台A向物流公司B签发汇票后,因物流服务争议解约,但B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金融机构C,C作为善意持票人仍可主张权利。
出票流程:作成与交付缺一不可
作成:填写法定事项并签章(如电子汇票需通过银行系统生成);
交付:基于出票人真实意思转移票据占有(如企业财务人员将纸质汇票邮寄给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