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承兑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的一种,其核心特征是付款人由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且需通过承兑行为确立付款责任。这一知识点是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核心考点,需结合实务案例与法律条文精准掌握。
商业承兑汇票的基本当事人  ​​核心法律框架​​:
  ​​出票人​​:需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禁止个人或非法人单位使用;
  ​​承兑人​​:即票据付款人,可能是出票人自身(如买方自行承兑)或第三方企业;
  ​​收款人​​:通常为买卖合同中的卖方,需与出票人存在真实交易关系。
  三大基本当事人的角色与实务解析
  1.​​出票人:票据关系的发起者​​
  ​​定义​​:签发并交付汇票的当事人,需具备法人资格且在银行开立账户。
  ​​实务场景​​:
  ​​买方出票​​:制造业企业A采购原材料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并自行承兑,承诺3个月后付款;
  ​​卖方出票​​:出口企业B完成货物交付后签发汇票,交由买方C承兑(需买方开户行审核资金能力)。
  ​​法律责任​​:出票后需对收款人及后续持票人承担担保责任,若付款人拒付,持票人可直接追索出票人。
  2.​​收款人:票据权利的原始持有人​​
  ​​定义​​:票据上载明的收款方,通常为交易中的债权人(如供应商、服务提供方)。
  ​​实务场景​​:某物流公司D为电商平台E提供运输服务,收到E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后,可持票至银行申请贴现融资。
  ​​限制条件​​:收款人名称一旦记载不得修改,错误时需重新出票。
  3.​​付款人(承兑人):票据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定义​​:接受无条件付款委托的主体,承兑后成为主债务人。
  ​​实务场景​​:
  ​​出票人自行承兑​​:零售企业F签发汇票并承兑,承诺6个月后支付设备采购款;
  ​​第三方承兑​​:科技企业G委托合作企业H作为付款人,H承兑后承担付款义务。
  ​​法律特征​​:承兑人需在收到票据后3日内作出承兑或拒付决定,超期视为默认承兑。
  案例分析题:承兑超期责任​​
  某企业2025年4月1日收到商业承兑汇票,4月5日提示承兑,付款人未在4月8日前回应。问:持票人能否追索出票人?
  ​​答案​​:可以。付款人超期未回应视为承兑,需承担付款责任;若最终拒付,持票人可向出票人追索。
  商业承兑汇票的三大法律特征
  1.​​真实交易背景​​
  出票人与收款人需存在真实商品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禁止无对价票据流通。
  ​​违规示例​​:某企业虚构采购合同签发汇票融资,被银行拒付并面临行政处罚。
  2.​​严格要式性​​
  必须包含七大绝对记载事项(如“商业承兑汇票”字样、出票人签章),缺一无效。
  ​​实务风险​​:某票据因漏填付款人名称导致供应商无法兑付,引发供应链纠纷。
  3.​​双重信用结构​​
  ​​出票人信用​​:出票时担保票据兑付;
  ​​承兑人信用​​:承兑后成为第一付款责任人。
  ​​案例​​:核心企业I为上下游企业J提供承兑担保,构建供应链信用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