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如下:
  一、程序启动:制造业的“工时革命”提案
  ​​提出协商​​
  任何一方均可书面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例如某纺织厂职工通过工会提出“每日工时≤8小时”的协商请求,企业方在20日内书面回应并启动协商程序。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如某物流公司曾拖延3个月未回应),劳动行政部门可介入责令整改。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二、代表推选:互联网初创的“民主突围”
  ​​确定协商代表​​
  ​​工会主导​​:已建工会的企业由工会选派代表,如某电商平台工会推选5名技术骨干参与谈判。
  ​​民主推举​​:未建工会的企业需半数以上职工同意推选代表。例如某生物科技公司通过匿名投票选出3名研发人员代表,成功订立“股权激励条款”。
  ​​特殊规则​​: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至少3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某连锁超市曾因HR总监兼任职工代表被认定程序违法。
  三、草案起草:餐饮业的“利润共享”实验
  ​​拟定议题与草案​​
  双方需收集法律法规、行业数据等信息。某连锁餐饮企业在起草《利润共享专项合同》时,调研了全市30家同行薪酬数据,最终约定“年度净利润10%作为员工奖金”,服务员年收入提升15%。草案可由单方或第三方起草,如某半导体企业委托律师事务所拟定《技术分红条款》。
  四、协商博弈:物流公司的“温度谈判”
  ​​正式协商会议​​
  协商会议由双方轮流主持,遵循“提案-回应-讨论-归纳”四步流程。某物流公司在协商“高温津贴”时:
  职工方提出“每月补贴500元”;
  企业方以成本压力为由回应“300元”;
  双方出示同行业数据(平均380元)展开辩论;
  最终达成“每月350元+免费清凉饮品”的创新方案。若协商破裂(如某建筑公司因安全条款分歧中止谈判),需在30日内重启协商。
  五、民主表决:生物科技的“全员公投”
  ​​职代会审议​​
  草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表决,且通过门槛为“双过半”(出席人数≥2/3,同意人数≥1/2)。某生物科技公司《远程办公专项合同》首次表决未通过(赞成率48%),经修改“每周远程天数从3天调整为2天”后二次表决通过。区域性合同(如苏州工业园《技能培训条款》)还需征求属地企业意见。
  六、政府审查:科技园的“跨区备案”
  ​​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企业需在合同签署后10日内提交审查,劳动部门15日内未异议即生效。某跨省科技园区将《研发人员最低薪酬条款》同时报送苏浙两省人社厅,两地均在12日内完成审查。若条款违法(如某企业试图约定“自愿放弃带薪年假”),审查部门将出具《异议书》并要求重新协商。
  七、落地公示:新能源车的“创新条款”
  ​​合同公布与履行​​
  生效合同需在5日内向全员公示。某新能源车企将《专利分红条款》制成动画视频在内部平台播放,并设置24小时答疑热线,确保2000名工程师理解权益。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如某制药公司仅邮件通知管理层),可能面临劳动监察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