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厂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布料供应商的50万元货款;
大学生凭学校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银行办理本票缴纳学费。
核心类型:支付体系的“三大支柱”
1.汇票:跨地域支付的“信用桥梁”
定义:出票人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见票时支付款项的票据,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应用场景:
银行汇票:家长从北京银行汇款10万元至上海子女的学费账户;
商业承兑汇票:装修公司签发6个月期汇票支付建材款,供应商可贴现提前回笼资金。
2.本票:即时兑付的“现金替代品”
定义:出票人承诺见票即付的票据,我国仅限银行发行。
使用特点:
企业竞标时存入银行本票作为保证金,中标失败可即时退款;
房产交易中,买方用本票支付定金以证明资金实力。
3.支票:灵活便捷的“支付指令”
定义:委托银行见票时无条件付款的票据,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生活应用:
企业财务用转账支票批量发放员工工资;
个体户用现金支票从对公账户提取营业款。
广义范畴:金融生态的“延伸触角”
除上述法定票据外,经济活动还涉及其他具有支付功能的凭证:
提单:国际海运中,收货人凭提单提货,本质是“货物所有权凭证”;
存单: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可质押贷款或作为资产证明;
债券:政府或企业发行的债权凭证,持有者可定期获取利息;
电子商业汇票:数字化票据,企业通过网银签发,流转效率提升80%。
创新案例:
深圳试点“区块链提单”,货物到港后系统自动触发货款支付;
浙江小微企业凭电子商业汇票获得供应链金融融资。
法律特性:票据功能的“三大基石”
无因性:
持票人无需证明交易背景,银行见票即付(例如:二手房东收取租客支票后可直接兑付,无需说明租赁合同细节);
要式性:
票据必须包含法定要素(如金额、付款人名称),缺项无效(案例:某企业因漏盖财务章导致20万元支票作废);
文义性:
权利以票据文字为准,口头约定无效(例如:汇票注明“限付材料款”,即使私下协商变更用途也无效)。
票据权利:持票人的“双重保障”
付款请求权:
持票人可向承兑人(如银行)或付款人(如企业)主张付款;
追索权:
付款被拒时,可向前手(如背书人、出票人)追偿(案例:某贸易公司因下游企业破产,向其上游供应商行使追索权)。
风险警示:
出租支票可能涉洗钱犯罪(2024年江苏某大学生因出借支票账户被判刑);
票据背书不连续将丧失权利(如支票转让时漏签章导致无法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