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本票仅适用于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款项结算(如地级市范围内)。
政策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九十八条明确限定使用范围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典型案例(初级会计考点结合):
若上海企业A向同城的供应商B支付货款,可申请银行本票;但若A需付款给杭州企业C,则不可使用本票(需改用银行汇票或汇兑)。
考试提示:《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强调,跨区域使用本票将导致票据无效,持票人丧失追索权。
主体范围:单位与个人均可使用
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支付各类人民币款项时,均可申请银行本票。
单位场景:企业支付设备采购款、清偿债务等;
个人场景:个人支付购房定金、大额学费等。
典型案例:
张某在雅安市购买房产,向开发商支付50万元首付款。为避免携带现金风险,张某申请银行本票,开发商当日即可兑付。
特殊限制:
现金本票:仅当申请人与收款人均为个人时方可申请(如:父亲向子女转账学费);
单位用途:单位不得申请现金本票(如:企业发放奖金需使用转账本票)。
功能范围:转账与现金支取双轨制
银行本票根据标注字样分为两类功能:
转账本票(默认形式):
适用于单位间货款结算、债务清偿等;
可背书转让,提升支付灵活性。
现金本票(需注明“现金”字样):
仅限个人申请人向个人收款人支付(如:支付医疗费);
不可背书转让,防止套现风险。
案例对比(避免重复):
企业向供应商支付100万元货款→使用转账本票,供应商当日入账;
个人向医院支付10万元手术费→申请现金本票,医院直接兑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