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票出票相对记载事项的三大法定类型
1.付款地:权利行使的地理依据
定义:付款地是支票金额的实际支付地点,直接影响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管辖范围。
法律推定:
若支票未记载付款地,则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法定付款地。
实务案例:
某贸易公司签发支票时未填写付款地,持票人需前往付款银行(如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营业部办理兑付手续。
考试重点:
初级会计试题常考查“未记载付款地的法律后果”,正确答案为“推定为付款人营业场所”。
2.出票地:法律适用的地域基础
定义:出票地是支票签发行为完成的地点,涉及票据纠纷的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
法律推定:
若支票未记载出票地,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法定出票地。
实务意义:
某跨境贸易中,若支票未载明出票地,则出票人注册地法院对该票据纠纷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