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业务中付款人拒绝付款的,必须在收到收款请求后的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这一规则分为两种场景,具体如下:
委托收款拒绝付款几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以银行为付款人:
  银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寄送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如商业汇票、债券等)后,应自次日起3日内出具书面拒绝证明,并退回相关凭证。
  ​示例:某商业银行收到某企业通过委托收款收取的100万元商业汇票款项,经核查发现汇票存在伪造嫌疑,需在收到凭证次日(如3月25日)起至3月27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以单位为付款人:
  单位(企业、机构等)在接到开户银行付款通知后,需自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向银行提交拒绝证明及债务证明。
  ​示例:某建筑公司收到银行通知,需支付供应商50万元工程款,但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需在接到通知次日(如3月20日)起至3月22日内向银行提交书面拒付理由。
  ​操作流程与关键步骤
  ​发起拒绝付款:
  付款人需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说明拒付原因(如商品质量问题、合同条款不符等),并附相关证据(如验货报告、合同违约证明)。
  ​示例:某服装厂因收到的布料存在色差问题,需在拒付理由书中附第三方质检报告,证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A级标准。
  ​银行处理流程:
  银行收到拒付材料后,仅作形式审查(如材料是否齐全、拒付理由是否属于法定范围),不判断实质争议。
  若材料合规,银行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等退回收款人开户行;若材料缺失,银行将强制扣款。
  ​收款人应对措施:
  收款人收到退回的凭证后,若认为拒付理由不成立,可向银行申请“重办托收”,并补充证明材料(如补充验货记录、履约证明)。
  ​示例:某供应商被采购方以“延迟交货”为由拒付,但实际交货时间符合合同宽限期条款,可提交物流签收单和合同复印件重新申请收款。
  ​实务注意事项
  ​逾期默认付款规则:
  若付款人未在3日内提交拒付证明,银行将默认同意付款,并于第4日划转资金。
  ​风险案例:某公司财务人员因疏忽未及时提交拒付材料,导致银行自动划款80万元,后续需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证据链完整性要求:
  拒付理由必须与债务证明直接相关,且需提供完整证据链。例如:
  商品质量问题:需提供质检报告、验货照片;
  合同争议:需标注违约条款的合同副本及履约记录。
  典型场景案例
  场景1:国际贸易纠纷
  ​背景:中国出口商委托银行向美国进口商收取10万美元货款,进口商以“包装破损导致货物损坏”为由拒付。
  ​操作:
  进口商在接到银行通知后3日内提交国际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货损报告;
  银行审核后退回单据,出口商通过补充海运保险理赔证明重办托收,最终完成收款。
  场景2:公用事业费争议
  ​背景:某物业公司委托银行收取业主拖欠的3万元水费,业主以“计量表故障导致费用虚高”为由拒付。
  ​操作:
  业主在3日内向银行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计量表检测报告;
  银行退回托收凭证,物业公司协调第三方机构复检后调整费用,重新发起委托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