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设小明收到一张支票但没时间去银行取钱,他可以在支票背面写上“委托XX银行收款”并签名盖章,银行就能代替小明去兑付。票据的所有权仍属于小明,银行只是“代收员”。
这类似于网购时委托快递代收货款:快递员只负责把钱收回来,但商品所有权依然属于卖家。
核心特点:非转让性
权利归属不变:
持票人(背书人)仍是票据的合法权利人,被背书人(如银行)仅获得代理权,无权转让或处置票据。
例子:A公司将汇票委托给工商银行收款,工商银行不能将汇票转卖给他人,只能代A公司向付款人收取款项。
操作限制:
票据上必须明确记载“委托收款”“托收”等字样,否则可能被视为转让背书,导致后续纠纷。
案例:某企业未标注“委托收款”字样,直接将汇票交给供应商代收,供应商误认为票据已转让并转手,最终因付款人拒付引发法律纠纷。
法律效力:代理权的边界
被背书人的权利范围:
可代理行使付款请求权(向银行提示付款)、追索权(如付款人拒付时向前手追偿)等票据权利。
例子:B公司委托建设银行收取一张到期汇票,若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建设银行可代表B公司向出票人、前手背书人追索。
抗辩限制:
付款人可对代理人(被背书人)提出原本可对抗原持票人(背书人)的理由。例如,若原持票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付款人可据此拒付。
再背书限制:
被背书人不得再次转让票据,但可进行二次委托收款背书(如银行将票据转交异地分行代收)。
操作流程:以企业委托银行为例
填写背书信息:
在票据背面书写“委托XX银行收款”字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填写被背书银行名称。
电子票据:通过银行系统在线操作,系统自动生成背书信息并加密传输。
交付票据:
将纸质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发送至银行,银行审核通过后代为发起收款请求。
款项到账:
银行收到付款后,将资金划转至持票人账户,并收取手续费(通常为票面金额的0.05%-0.1%)。
示例表格:委托收款背书内容
项目 | 内容 |
---|---|
票据类型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面金额 | 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 |
背书栏记载 | “委托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收款” |
签章 | 甲公司公章 + 法人代表张三私章 |
禁止混淆转让与委托:
若未标注“委托收款”字样,可能被误认为转让背书,导致票据权利转移(如某企业因漏写字样,被法院判定为票据已转让,损失100万元)。
防范“隐存委托”风险:
部分企业通过普通转让背书形式私下约定委托收款(即“隐存委托”),但法律上仍视为转让行为,易引发权属纠纷。
电子化趋势:
2025年电子票据占比超90%,委托收款背书全程线上化,系统自动校验背书连续性并留存区块链存证,降低操作风险。
与质押背书的区别
对比维度 | 委托收款背书 | 质押背书 |
---|---|---|
目的 | 代收款项 | 担保债务履行 |
权利性质 | 代理权(不转移所有权) | 质权(可优先受偿) |
再背书权限 | 仅限委托收款 | 可进行委托收款,不可转让 |
典型场景 | 企业委托银行收款 | 企业以票据为抵押向银行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