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2.组织机构: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监督机关。
3.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例】某公司的法人章程中规定,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金额高于1000万元的须经过董事会开会决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未经董事会同意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了1200万元的合同。该公司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李某未遵守法人章程为由,拒绝履行与B公司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责任后,根据有关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法人兜底)
5.法人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6.法人分立,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7.法人解散的情形:存续期间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合并、分立、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8.法人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9.法人的终止:指法人资格的丧失。
(1)法人解散:完成清算、注销的登记的→终止
(2)法人被宣告破产:完成破产清算、注销登记的→终止
法人是法律创造的一种“虚拟人格”,它让一个组织(如公司、学校、政府机构)像自然人一样,可以独立参与经济活动、签订合同、承担法律责任。简单来说,法人就像被法律施了魔法的“超级木偶”——虽然没有血肉之躯,但能在商业世界“活灵活现”地行动。
举例:
假设小明创办了一家“欢乐科技公司”,这家公司注册成立后,就成为了一个法人。它可以独立做这些事情:
签合同:向供应商采购芯片,向客户销售产品;
招聘员工:与程序员签订劳动合同;
贷款融资: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研发;
承担责任: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失,由公司(法人)赔偿,而不是小明个人倾家荡产。
法人的三大核心特征
1.独立人格:与创始人“划清界限”
法人的人格独立于其创始人或股东。即使创始人去世或股东变更,法人仍能继续存在。
案例:
某家族企业“百年餐饮集团”成立后,创始人老王去世,其子女继承股权。但公司仍以法人身份正常经营,继续使用原有品牌和资产。
2.独立财产:公司钱≠老板钱
法人拥有自己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分离。
案例:
若“欢乐科技公司”负债1000万元,法院只能执行公司账户和设备,不能查封小明个人的房产和存款(除非小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
3.独立责任:风险防火墙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
案例:
“欢乐科技公司”破产时,小明作为股东已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则他最多损失这100万元,无需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法人的风险与合规要点
1.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风险
若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如用公司账户支付个人消费),可能被法院“揭开法人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法定代表人越权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即使未经股东会同意,仍对公司有效(除非对方明知越权)。
3.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
法人解散或破产时,必须依法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否则股东可能被追究责任。某餐饮公司未清算即注销,股东被债权人起诉赔偿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