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的“三项经费”​
  这是最常见的概念,指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其核心特征是围绕“职工权益”的支出,且在税务处理中受比例限制。
三项经费  举例:
  某互联网公司2024年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三项经费支出如下:
  ​职工福利费:用于员工食堂补贴、节日礼品等,实际支出150万元,但税法允许扣除上限为140万元(1000万×14%),超支的10万元需纳税调增。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20万元,全额拨缴至工会账户,用于组织员工活动。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80万元用于员工技能培训,可全额税前扣除(1000万×8%),无需调整。
  ​企业所得税三项经费的税务规则
  ​1.职工福利费
  ​范围:包括员工食堂补贴、医疗补助、困难补助、节日礼品等。
  ​扣除标准: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常见误区:
  股东个人消费(如家庭旅游)伪装成福利费→面临税务稽查风险;
  超支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工会经费
  ​适用范围:仅限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需提供《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扣除标准:按工资总额2%计提并拨缴,未实际拨付部分不得扣除。
  ​案例:某制造企业计提工会经费20万元,但仅拨付15万元,剩余5万元需纳税调增。
  ​3.职工教育经费
  ​用途:员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外聘讲师费用等。
  ​扣除标准: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可当年扣除,超支部分可无限期结转。
  ​三项经费的会计处理
  ​1.计提阶段
  ​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14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140万元
  ​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2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8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80万元
  ​2.实际支付阶段
  ​福利费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150万元
    贷:银行存款150万元
  ​拨缴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20万元
    贷:银行存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