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常见的概念,指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其核心特征是围绕“职工权益”的支出,且在税务处理中受比例限制。

某互联网公司2024年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三项经费支出如下:
职工福利费:用于员工食堂补贴、节日礼品等,实际支出150万元,但税法允许扣除上限为140万元(1000万×14%),超支的10万元需纳税调增。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20万元,全额拨缴至工会账户,用于组织员工活动。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80万元用于员工技能培训,可全额税前扣除(1000万×8%),无需调整。
企业所得税三项经费的税务规则
1.职工福利费
范围:包括员工食堂补贴、医疗补助、困难补助、节日礼品等。
扣除标准: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常见误区:
股东个人消费(如家庭旅游)伪装成福利费→面临税务稽查风险;
超支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工会经费
适用范围:仅限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需提供《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扣除标准:按工资总额2%计提并拨缴,未实际拨付部分不得扣除。
案例:某制造企业计提工会经费20万元,但仅拨付15万元,剩余5万元需纳税调增。
3.职工教育经费
用途:员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外聘讲师费用等。
扣除标准: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可当年扣除,超支部分可无限期结转。
三项经费的会计处理
1.计提阶段
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14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140万元
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2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8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80万元
2.实际支付阶段
福利费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150万元
贷:银行存款150万元
拨缴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20万元
贷:银行存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