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明“银行汇票”字样
要求:票据上必须清晰标注“银行汇票”字样,通常印在票据顶部。
示例:某公司开立票据时,若未标注“银行汇票”而写成“借条”,该票据无效。
法律后果:无此字样,持票人无法主张票据权利,只能通过普通民事纠纷起诉。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要求:付款必须无附加条件,如“验收合格后付款”“账户余额充足时支付”等条款均无效。
示例:某企业开票时添加“收到货物后支付”,该票据因附加条件而失效。
对比:合法写法应为“凭票即付”或“见票即付”。
确定的金额
要求:金额必须明确,且中文大写与数字一致,不得涂改或模糊。
正确示例:“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
错误示例:
大小写不一致:“壹佰万元”对应“¥1,500,000元”;
金额不明确:“约100万元”或“不超过100万元”。
付款人名称
要求:明确指定付款的银行或机构全称,不可空白或虚构。
示例:
有效:“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无效:“某商业银行”或付款人名称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
收款人名称
要求:收款方全称需准确,不可使用简称或代号。
示例:
有效:“北京华夏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华夏公司”或“王先生(个人)”(若票据为对公转账)。
出票日期
要求:日期格式规范,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且符合实际日历。
正确示例:“贰零贰伍年零叁月贰拾壹日”。
错误示例:
日期虚假:“2025年2月30日”(2月无30日);
格式错误:“2025.03.21”或“3月21日”。
出票人签章
要求:企业需加盖公章+法人章,个人需签名,且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
示例:
有效:某公司使用“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张三印章”;
无效:误用“合同专用章”或法定代表人未亲自签字。
签发银行汇票常见错误与法律后果
错误类型 | 示例 | 后果 |
---|---|---|
金额不一致 | 大写“壹佰万元”,小写“¥1,500,000元” | 票据无效,银行拒付 |
日期涂改 | 出票日期由“3月”改为“4月” | 票据无效,涉嫌票据变造 |
付款条件附加 | 注明“收到货物后付款” | 票据无效,需重新签发 |
签章不符 | 使用已注销的公章 | 银行拒绝承兑,持票人无法兑付 |
签发银行汇票实务操作注意事项
金额填写规范
中文大写数字需用“零、壹、贰”等标准写法,不得使用“一、二”等简化字。
示例:“¥100,500元”应写为“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佰元整”,而非“十万零五百元”。
日期防伪规则
月份为1、2、10时,需加“零”(如“零壹月”“零贰月”“零壹拾月”)。
日期为11-19日时,需写为“壹拾壹日”而非“十一日”。
签章一致性
银行预留印鉴更新后,需同步更新票据签章,否则可能因印鉴不符导致兑付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