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简单来说就是企业通过“卖知识”“卖技术”或“卖品牌使用权”赚的钱。这里的“知识”和“技术”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比如专利、商标、版权、配方、商业模式等。它的核心是​“使用权转让”​——企业允许别人用它的“智慧成果”,对方支付费用作为回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什么  举个例子:
  小明开了一家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智能家居系统并申请了专利。2025年,他将这项专利授权给某家电厂商使用,合同约定每年收取50万元许可费。这50万元就是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比其他收入:
  ​卖货收入:家电厂商卖出智能家居设备赚的钱(属于销售货物收入);
  ​租金收入:出租厂房或设备赚的钱(属于有形资产使用权转让);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仅限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不涉及所有权转移。
  哪些“无形资产”能产生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特许权使用费
类型 例子
专利权 某药企授权其他公司生产其抗癌药物专利技术,收取许可费
商标权 奶茶品牌“快乐茶”授权加盟商使用商标,每年收取品牌使用费
著作权 网络小说作者将作品改编权卖给影视公司,一次性收取版权费
非专利技术 食品厂将祖传秘制酱料配方授权连锁餐厅使用,按销售额分成
其他特许权 连锁便利店品牌授权加盟商使用其运营模式,收取加盟费
  例外情况:
  ​卖断所有权:若企业直接出售专利权(所有权转移),属于财产转让收入,而非特许权使用费;
  ​普通劳务收入:如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属于劳务报酬,不涉及无形资产使用权。
  生活中的例子:如何区分“使用权”与“劳务”?
  ​案例1:技术服务vs.特许权使用费
  情景:A公司为B企业开发一套管理系统,合同约定系统所有权归B企业。
  结论:属于技术服务收入​(劳务报酬),因为A公司未保留知识产权。
  对比:若A公司保留系统所有权,仅授权B企业使用,则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案例2:品牌加盟的真实逻辑
  情景:某炸鸡品牌授权加盟商使用商标和配方,收取一次性加盟费10万元+每年5%销售额分成。
  税务处理:10万元加盟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分成按实际销售额确认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确认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实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计入当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新税法实施后,凡与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确认的收入额发生变化的,应将该收入额减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它方式确认的收入额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