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主要包括企业持有以备出售或耗用的各类流动资产,如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定义,存货的核心特征是“持有目的是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且需满足“所有权归属企业”的确认条件。例如,某服装厂库存的布料(原材料)、车间缝制中的半成品(在产品)、待售的成衣(库存商品)均属于存货。​​初级会计考生需重点掌握存货的分类与确认标准​​。
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包括哪些?  存货的基本构成:从原材料到库存商品
  ​​1.原材料​​
  原材料是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储备的基础物资,如钢材、木材、化工原料等。其成本包括采购价款、运费、税费等。例如,某家具厂采购的木材若用于生产沙发,则属于原材料;但若用于自建厂房,则属于工程物资(非存货)。
  ​​2.在产品与半成品​​
  在产品是尚未完成加工的生产物资,如正在组装的电子产品;半成品则是已完成部分工序但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品。例如,某纺织厂将棉纱织成布料(半成品),后续加工为成衣后转为库存商品。
  ​​3.库存商品与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是企业已完工可直接销售的产品,如手机厂商的成品手机;周转材料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如电商企业用于打包的纸箱(周转材料)。
  ​​实务案例​​:某食品厂采购的面粉(原材料)经加工成饼干(在产品),包装后成为库存商品,其包装盒(周转材料)成本计入存货项目。
  特殊存货的确认与例外情形
  ​​1.委托加工物资与在途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企业委托外部单位加工的物资,如某服装厂将布料送至印染厂加工,印染完成前仍属于存货;在途物资则是已付款但未送达的货物,如跨境贸易中运输途中的进口原料。
  ​​2.消耗性生物资产与发出商品​​
  农业企业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如生长中的农作物)属于存货;发出商品则是已交付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货物,如某电商已发货但客户未签收的商品。
  ​​3.不属于存货的例外​​
  ​​工程物资​​: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的专用材料(如水泥、钢筋)不计入存货。
  ​​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因所有权未转移,不属于受托方存货。
  ​​误区警示​​:某建筑公司误将自建厂房的钢材计入“原材料”,导致存货虚增,审计时需重分类调整。
  存货确认的三大实务要点
  ​​1.所有权判定是关键​​
  存货确认以法定产权归属为核心,而非存放地点。例如:
  ​​在途物资​​:企业已付款但运输中的原料属于存货;
  ​​寄售商品​​:存放于零售卖场的商品若产权未转移,仍属企业存货。
  ​​2.成本可靠计量是前提​​
  存货需满足成本可可靠计量,如未签订合同的预购物资不得确认。例如,某企业口头约定采购一批芯片,因未签订合同且成本无法计量,不得计入存货。
  ​​3.可变现净值测试不可少​​
  期末需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跌价准备。例如,某手机厂商库存的旧款机型因市价下跌,需按可变现净值调整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