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并非随意操作,需满足以下条件:
影响因素消失:导致存货减值的原因必须已消除。例如,某化工企业因原材料价格暴跌计提跌价准备,若次年原材料价格回升至成本线以上,则属于“影响因素消失”。
可变现净值回升:存货的预计售价、加工成本或销售费用等需重新评估,确保可变现净值高于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例如,某食品厂库存牛奶因促销价低于成本计提跌价准备,若后续恢复原价销售且利润可覆盖成本,则满足转回条件。
金额限制:转回金额不得超过原计提的跌价准备余额。例如,某服装企业计提100万元跌价准备后,若存货价值回升80万元,则仅能转回80万元,剩余20万元需继续保留。
实务警示:若存货价值回升是因新的市场因素(如突发需求)而非原减值原因消失,则不得转回。例如,某建材公司因产能过剩计提减值,若后续因政府基建政策刺激需求回升,此属“新因素”,原跌价准备不可转回。
转回的限制与风险:避免利润操纵
金额上限不可突破
转回必须以原计提金额为限,且需逐项或分类核对。例如,某电子厂A型号手机计提跌价准备30万元,B型号耳机计提20万元;若A型号价值恢复,仅能转回30万元,不可挪用B型号的额度。
税务风险
税法规定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转回时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某企业转回50万元跌价准备,会计利润增加50万元,但税务申报时需调减此部分,避免重复计税。
审计与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需在年报中详细披露转回原因及金额,若未充分说明可能引发监管问询。例如,某药企因未披露原材料价格波动与跌价准备转回的关联性,被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
实务操作:从计提到转回的全流程
计提阶段
存货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差额计提跌价准备。例如,某家具厂库存木材成本100万元,可变现净值80万元,需计提2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20万元
贷: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转回阶段
若次年木材市价回升,可变现净值升至95万元,则转回15万元(原计提20万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15万元
贷:资产减值损失15万元
结转销售成本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出售时,需同步结转跌价准备。例如,上述家具厂以90万元售出木材:
借:主营业务成本85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15万元
贷:库存商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