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持有待售资产的本质属性
持有待售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的临时性调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可立即出售:资产处于可直接交易状态,无需重大改造或审批延迟;
出售极可能发生:企业已签订具法律效力的购买协议,且交易预计在1年内完成。
案例:某房地产公司拟出售一栋已竣工的写字楼,已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该资产需转入“持有待售资产”科目。
2.典型业务场景
固定资产出售:机器设备、厂房等因业务调整计划出售;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出售子公司或联营企业股权(如某集团剥离非核心业务);
投资性房地产转让:为回笼资金出售持有的商业地产。
对比案例:若企业计划报废一台旧设备(非出售目的),则不可归类为持有待售资产,需按固定资产清理处理。
确认条件与分类规则
1.确认条件的三层逻辑
管理决策:出售决议需经董事会或管理层批准(如某企业股东大会通过资产剥离计划);
法律约束:存在不可撤销的购买协议(如合同约定违约金条款防止交易取消);
时间限制:交易预计在1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年(如政府审批延迟)。
2.分类的特殊规则
处置组包含负债:若出售的是一组资产及关联负债(如子公司股权及其应付账款),需将负债计入“持有待售负债”科目;
例外情况:专为转售而取得的资产(如并购后计划出售的子公司),即使尚未签订协议,也可直接分类为持有待售。
实务提示:若资产因市场波动导致出售计划中止,需转回原科目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