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债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性金融资产​​,其核心特征是​​“业务模式兼具收取合同现金流和出售资产双重目标”​​。例如,某芯片企业购入5年期国债1亿元,既计划持有至到期收取年息3.5%,又可能在债券价格上涨时提前出售获利。这类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于非流动资产项下,其价值波动不影响当期利润(仅影响所有者权益)。​​初级会计考生需通过“双重目标+公允价值计量”精准识别​​其他债权投资。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债权投资  本质特征:双重业务模式与会计处理逻辑
  ​​1.业务模式的二元性​​
  ​​双重目标并存​​:
  ​​目标1:持有收息​​:获取固定利息收益(如持有地方政府债年收息500万元);
  ​​目标2:择机出售​​:当市价显著高于成本时出售获利(如债券成本1,000万元,市价涨至1,200万元时抛售)。
  ​​反例排除​​:
  若仅以交易为目的(如频繁买卖债券套利)→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若严格持有至到期→计入“债权投资”。
  ​​2.会计处理的特殊性​​
  ​​计量属性​​: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月末按交易所债券收盘价调整账面价值);
  ​​价值波动处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债券月涨100万元→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
  ​​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区别​​:后者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净利润)。
  行业典型配置场景​​
  ​​制造业企业​​:
  配置高信用等级债券(如AAA级公司债),平衡安全性与收益(案例:三一重工持有国家电网债券2亿元);
  ​​金融机构​​: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ABS),通过优先级份额获取稳定现金流(如某银行持有房贷ABS优先级份额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