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法定界限
流动负债: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非流动负债:清偿期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债务。
应付债券的初始定位:
发行时约定偿还期>1年(如3年期债券)→非流动负债。
2.期限变动的重分类规则
临界点判定:以资产负债表日(如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
剩余期限≤1年→重分类为流动负债;
剩余期限>1年→保留在非流动负债。
案例对比:
案例1:2024年1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2025年末剩余1年到期,仍属非流动负债(因>365天);
案例2:同一债券至2026年1月→剩余期限30天,需重分类至流动负债。
重分类操作:三类实务场景解析
1.本金到期重分类(最常见场景)
操作规则:
债券本金部分剩余期限≤1年时,需将本金全额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案例:
某房企2023年发行5年期债券8亿元,2027年12月到期→2026年末剩余1年内到期,需重分类。
2.利息支付的流动负债归属
利息处理独立于本金:
分期付息债券的利息(如半年付息)→无论债券期限,均计入流动负债中的“应付利息”;
案例:某制造企业发行3年期债券(半年付息),利息每期计入“应付利息”(流动负债)。
3.特殊债券的重分类特例
可赎回债券:
若发行方有权提前赎回(如2026年到期的债券可在2025年赎回),且企业计划赎回→赎回部分需提前重分类;
可转换债券:
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导致债券减少→转股部分需终止确认,剩余债券按剩余期限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