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范围:包括接受现金捐赠、收回筹资性拆借款、并购重组业绩补偿款等特殊场景。
排除内容:吸收股权投资、发行债券等已单独列示的项目。
示例:某物流公司2025年接受股东捐赠现金200万元用于新业务拓展,该笔款项计入本项目。
核心构成与实务场景
1.接受现金捐赠
核算规则:
企业接受外部(如股东、机构)以现金形式捐赠的款项需计入本项目。
注意:非现金捐赠(如设备、专利)仅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计入现金流量表。
案例:某零售企业收到某基金会抗疫专项捐赠现金100万元,计入本项目。
2.收回筹资性拆借款
实务处理:
企业收回向关联方或其他单位提供的短期筹资性借款本金及利息时,现金流入计入本项目。
案例:某制造企业2025年收回向子公司提供的临时周转金500万元(含利息20万元),其中本金500万元计入本项目,利息20万元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并购重组业绩补偿款
政策依据:
并购协议中约定的业绩对赌未达标时,收到补偿现金需计入本项目。
案例:某科技公司因被收购方未完成业绩承诺,收到补偿款300万元,计入本项目。
初级会计易错点
与经营活动的边界判断:
关键区分:
若现金流入与日常经营相关(如客户押金退款),即使涉及筹资性质,也不得计入本项目。
示例(改编):
某企业收到供应商退回的投标保证金50万元,应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而非本项目。
非关联方拆借款的利息处理:
会计处理联动:
企业向非关联方拆出资金收取的利息需计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仅收回本金部分计入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