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具有三大特征:
非常规性:不包含筹资活动的主要支出(如债务本金、利息),而是记录额外或附带成本;
多样性:涵盖融资租赁、股权回购、筹资手续费等多种场景;
金额重要性:若金额较大需单独列示(一般以企业总筹资现金流出的5%为判断标准)。
具体包含的四大内容及典型案例
(一)融资租赁本金偿还
核算规则:
融资租赁每期支付的租金本金部分计入本项目;
利息部分需拆分至“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案例1:某物流公司租赁运输设备,每期支付租金50万元(含本金40万元、利息10万元)→40万元计入本项目,利息10万元单独列示。
易错点:分期付款购建固定资产的本金部分也适用此规则。
(二)筹资性票据保证金与手续费
实务处理:
为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保证金;
发行股票/债券支付的承销费、审计费、法律咨询费。
案例2:某建筑企业为取得1,000万元工程款票据融资,支付银行保证金100万元→100万元计入本项目。
特殊场景:
上市公司IPO支付券商佣金500万元→直接冲减股本溢价,不单独列支现金流出。
(三)股权回购与减资支出
依据:
企业回购股份、履行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现金支出。
案例3:某零售企业因股价低迷回购股份支付现金200万元→200万元计入本项目。
(四)其他特殊筹资支出
兜底内容:
债务重组违约金(如提前偿债支付的罚金);
退还投资者认购保证金(如股票发行未中签的退款);
政府补助退回(因未达成条件返还的补贴资金)。
案例4:某科技公司因未完成研发指标,退还政府补助资金50万元→50万元计入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