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偿还短期借款本金+长期借款本金+应付债券本金
关键特征:仅包含债务本金,不含利息(利息单独计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计算公式:
(短期借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长期借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付债券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注意:需剔除利息调整和应付利息科目。
举例:某企业2025年偿还短期借款500万元、长期借款1,000万元,应付债券本金20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1,000+200=1,700万元。
与利息支付的区别:
对比维度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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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内容 | 债务本金 | 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
会计科目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 应付利息、财务费用 |
(一)短期借款本金偿还
核算范围:
期限≤1年的银行贷款、票据贴现本金;
需扣除续贷或展期导致的期末余额变动。
案例1:某零售企业向银行借入6个月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到期后全额偿还→计入本项目800万元。
排除项:
票据贴现利息(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未到期续贷的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不变,不产生现金流出)。
(二)长期借款本金偿还
核算规则:
期限>1年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本金;
分期还款时,每期偿还的本金部分均计入本项目。
案例2:某建筑企业获批3年期项目贷款2亿元,分3年等额还款,每年偿还本金6,666.67万元→每年计入本项目6,666.67万元。
(三)应付债券本金偿还
特殊处理:
债券到期按面值赎回本金;
提前赎回时,支付金额与债券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案例3:某能源企业发行5年期债券面值1亿元,到期后以现金赎回→计入本项目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