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通过筹资活动实际收到的现金与支付的现金的差额,具有三大特征:
资本导向性:反映企业融资策略(如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的选择倾向;
净额列示原则:需扣除直接融资费用(如股票承销费、债券审计费);
行业差异性:制造业依赖长期借款,科技企业侧重股权融资。
计算公式: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借款收到的现金+其他筹资现金流入-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利息支付的现金-其他筹资现金流出
具体包含的内容及典型案例
(一)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构成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股权融资:发行股票、可转债(未转股阶段)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
案例:某生物科技公司IPO发行1,000万股,每股15元,扣除券商佣金500万元后净收款14,500万元→计入本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优先股等非普通股融资收到的现金。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
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收到的现金。
案例:某建筑企业获批3年期贷款2亿元,支付评估费50万元,净收款1.995亿元→计入本项目。
3.其他筹资现金流入
关联方无息借款本金、政府专项补助等。
排除项: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无现金流动);
员工持股计划非现金结算部分(仅附注披露)。
(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的构成
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仅包含债务本金偿还(如归还银行贷款、兑付到期债券面值)。
案例:某制造企业偿还3年期贷款本金500万元→计入本项目。
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现金股利: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的股东分红。
利息支出:银行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含资本化利息)。
案例:某科技公司支付债券利息100万元(其中30万元资本化)→全部100万元计入本项目。
3.其他筹资现金流出
融资租赁本金偿还、股权回购支出、筹资手续费(如发行债券支付的审计费)。
案例:某零售企业支付融资租赁设备本金80万元(利息20万元另计)→本金80万元计入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