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初级会计实务》教材第九章的核心考点之一,属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补充性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除吸收股权投资、发行债券等常规筹资方式外,收到的​​与筹资活动直接相关但未单独列示的现金流入​​。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核心定义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兜底科目​​,用于记录以下三类特殊场景的现金流入:
  ​​非股权/债券筹资收入​​:如接受现金捐赠、收回关联方拆借款;
  ​​协议履约补偿​​:如并购重组中收到的业绩对赌补偿款;
  ​​特殊融资工具收益​​:如售后回租业务中收到的现金。
  具体包含内容及典型案例
  (一)接受现金捐赠
  ​​核算规则​​:
  仅限​​外部主体以现金形式捐赠​​,如股东、政府、公益机构等;
  非现金捐赠(设备、专利等)仅在附注披露,不计入现金流量表。
  ​​案例1​​:某科技公司2025年收到某基金会研发补贴现金200万元→计入本项目。
  (二)收回筹资性拆借款
  ​​实务处理​​:
  企业向关联方、子公司等提供的​​短期资金拆借本金收回​​;
  利息收入需剥离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案例2​​:某制造企业收回向子公司提供的临时周转金500万元(含利息20万元)→本金500万计入本项目,利息20万计入经营活动。
  (三)并购重组业绩补偿款
  并购协议中的业绩对赌条款未达标时,被收购方支付的现金补偿;
  若补偿款以股权形式支付,则不计入本项目。
  ​​案例3​​:某零售企业因被收购方未完成利润承诺,收到补偿款300万元→计入本项目。
  (四)特殊融资工具现金流入
  ​​典型场景​​:
  ​​售后回租​​:出售资产后回租时收到的现金(如某物流公司出售仓库获现金1,000万元,再签订租赁协议);
  ​​票据贴现融资​​: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现金(如某企业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获现金500万元,计入本项目)。
  ​​排除项​​:
  经营活动押金退款(如供应商保证金退还→计入经营活动);
  股权回购款(属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