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示例:某新能源企业2025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200万元),同时向银行申请3年期贷款2,000万元。上述两项分别计入第1、2项,合计现金流入6,800万元(5,000-200+2,000)。
核心构成与实务解析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核算内容:
股权融资: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例如:某零售企业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1,200万元,支付券商佣金50万元,净额1,150万元计入本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权益工具募集的现金。
特殊处理:发行费用需冲减资本公积或计入负债初始成本。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核算规则:
短期借款: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等。
长期借款:期限>1年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等。
债券发行: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计入本项目。例如:某制造企业发行5年期债券募集资金3,000万元,支付承销费100万元,净额2,900万元计入本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兜底项范围:
接受现金捐赠(如股东捐赠用于研发资金)。
收回关联方筹资性拆借款本金。
并购重组中收到的业绩补偿款。
案例:某科技公司收到政府专项补助现金50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计入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