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合营企业投资: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且需一致同意重大决策。例如,甲、乙公司各持某新能源项目50%股权,项目决策需双方共同批准。
对联营企业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通常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例如,某零售企业持有B公司30%股权,并派员参与其董事会决策。
示例:2024年,某科技公司以1,200万元收购C公司25%股权,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因持股比例超过20%且派任董事,该投资分类为对联营企业投资,适用权益法核算。
分类标准与实务判断
1.控制权的认定
直接控制:持股比例≥50%或通过协议拥有实质控制权。例如,某企业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D公司55%股权,合并报表中将D公司纳入子公司范围。
间接控制:通过多层股权结构或委托表决权实现控制。例如,母公司持有E公司40%股权,并通过与其他股东协议获得额外15%表决权。
2.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的判断
共同控制:需合同约定共同决策机制,如某房地产项目由两家公司各持50%股权,且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重大影响:除持股比例外,还需考虑董事会席位、技术依赖等因素。例如,某医药企业向F公司提供关键技术,虽持股18%仍被认定为具有重大影响。
会计处理规则与核算方法
1.初始计量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入账,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例如,母公司以800万元收购子公司剩余20%股权,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00万元,则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700万元(3,500×2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入账。例如,某企业以1,000万元现金收购G公司30%股权,另支付中介费5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1,000万元。
2.后续计量
成本法:适用于对子公司投资,仅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红时确认收益。例如,子公司宣布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母公司按持股比例60%确认60万元投资收益。
权益法:适用于合营、联营企业投资,需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变动调整账面价值。例如,联营企业H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25%调增长期股权投资50万元,并确认等额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