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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属于以房抵债的业务哦,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哦,祝您学习愉快!
准注会你好~一、建造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五、个人之间互换住房,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六、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七、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房产,不征“土地增值税”。八、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九、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十、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合并,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十一、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分立,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十二、企业改制重组时,发生房地产投资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继续加油哦~ヾ(◍°∇°◍)ノ゙
是由于简易计税的原因哦
在算预缴的时候,直接用你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税取乘以这个预征率就可以了哦,祝您学习愉快!
准注会宝宝你好~土地增值税是对增值部分进行纳税的,如果建造完成后一部分用于幼儿园并没有发生增值,并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哦~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哦(^ω^))加油!
亲爱的准税务师学员您好, 是的 ,祝您税务师考试及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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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准税务师学员您好,看条件给的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祝您税务师考试及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都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 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 2、计算收入 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 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 5、按税率计算税额 基本步骤如下: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规定,该扣除项目为“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之和的20%。 但上述加计扣除项目,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转让销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都可以加计扣除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享受。一是必须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也就是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二是必须实际从事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只从事房地产二手转让的企业,不得减除加计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显然,这种情况没有规定加计扣除项目。 第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是鼓励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加计扣除,但在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加计扣除项目时,仅是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不加计扣除。 第三,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规定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允许加计20%的扣除。这可以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有一个基本的投资回报,以调动其从事正常房地产开发的积极性。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在计算开发建造房屋转让销售的加计扣除项目时,不仅允许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也允许加计扣除。 第四,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由税务机关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即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以及在转让时缴纳的有关税金。这主要考虑到如果按原成本价作为扣除项目金额,不尽合理。而采用评估的重置成本价能够相对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比较合理。从中也可以看出,这种转让旧房的情况也不允许加计扣除。 此外,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如果能够取得购置发票,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即土地价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亲爱的准税务师学员您好,房企包含在加计扣除里了 ,祝您税务师考试及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简称ACCA)成立于1904年,是世界上领先的专业会计师团体。也是国际学员众多、学员规模发展迅速的专业会计师组织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是期货从业准入性质的入门考试,是全国性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受中国证监会监督指导,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主办,考务工作由ATA公司具体承办。
税务师是指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登记、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的资产评估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中级会计职称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爱学习的同学,收支结余率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年)结余和收入的比值,收入数 - 支岀数 = 结余数。(收入数 - 支岀数) / 收入数* 100% = 收支结余率。同学现在是在学政府会计章节的内容么,在我们注会考试中,没有涉及到收支结余率的计算的知识点哈,同学了解即可,祝同学学习愉快哦。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助到你,每天进步一点点,继续加油哦~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F/A-年金终值F/P-复利终值P/F-复利现值P/A-年金现值值老师分析一个记忆的技巧,先看第一个字母判断是求现值和终值:F代表终值,P代表现值,再看第二个字母,看是复利还是年金,A代表年金,F或P代表复利(这里特殊,当第一字母是F,则用P表示;当第一个字母是P,则用F表示)。 希望老师的回复可以帮助到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跟老师沟通哟~祝学习顺利~~~
教师回复: 同学,是这样操作的,科学计算器开4次方:1.输入要开方的次数4;2.按左上角shift键;3.按开次方键4.输入要开的数,最后摁=就行
教师回复: 勤奋努力爱学习的同学,你好~针对你说的这个问题,1、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分录是:借:使用权资产 2,600,000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550,000=3,150,000-2,600,000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150,000=每年的租赁付款额450,000*租赁期72、在后续计量时,使用权资产要计提折旧(类似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 371,428.57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371,428.57=2,600,000/7(租赁期为7年,按照7年计提折旧)3、在后续计量时,要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会计分录是:借:财务费用 131,040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31,040=期初账面价值2,600,000*实际利率5.04%4、按照当年销售额超过1,000,000元的,当年应再支付按销售额的2%计算的租金,这个属于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是:借:销售费用 30,000贷:应付账款 30,000=销售额1,500,000*比例2%综合看来,对利润的影响金额合计是:管理费用( -371,428.57)+财务费用( -131,040)+销售费用 (-30,000)=-532,468.57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提问,Andy老师会尽快解答,爱学习的你是最棒的,加油~
教师回复: 同学您好!存货模型下最佳现金持有量=根号下(2*一定时期的现金需求量*交易成本/机会成本率)
教师回复: 勤奋努力、爱学习会计的同学你好,有两种方式可以计算这个金额:方法一:首先要比较摊余成本和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两者之间的差额为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累计变动额(余额)。因此计算本期公允价值变动的发生额要用这个差额减去以前期间已经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之和。900-(1028.24+1028.24*3%-40)方法二:直接计算发生额本期公允价值变动的发生额=期末公允价值-(期初公允价值±当期利息调整的摊销)。注:做题的时候,建议用方法一,计算比较简单,不容易出错,也好理解。加油~有问题欢迎继续和老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