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如奶茶店3月10日购入制冰机,4月起计提);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次月停提(如服装厂6月15日报废缝纫机,6月照提,7月停提)。

通俗案例:
正例:食品厂5月20日投入使用新烤箱,6月起计提折旧;
错误操作:若5月计提该烤箱整月折旧(实际仅用10天),则当月成本虚增40%,利润失真。
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常规处理
1.新增资产:次月计提的逻辑
匹配原则:折旧需覆盖资产完整使用期间。
案例:物流公司4月25日购入货车(原值30万元),5月1日启用。若4月计提折旧,因当月仅闲置5天,分摊无实际产出匹配,故5月起计提。
操作简化:企业月末统一计提折旧,避免每日计算工作量。
2.减少资产:当月照提的必要性
确保损耗全覆盖:资产在处置前持续产生经济贡献。
案例:学校6月10日报废课桌椅(原值10万元),6月仍在部分使用,若6月停提折旧少计费用1万元,将虚增利润。
初级会计提示:当月购入但未投入使用的资产(如新设备暂存仓库)仍需次月计提折旧,因其物理损耗(老化、潮湿)已开始。
政府会计的特殊规则
1.当月增加当月计提折旧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规定:政府单位固定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提,当月减少当月停”,与企业准则相反3。
2.原因剖析:预算与会计一致性
政府单位以预算年度为周期核算,当月采购的设备若未计提折旧,导致预算支出与成本不匹配。
特殊情形的折旧处理
1.季节性停用:继续计提折旧
因自然损耗和技术迭代持续存在,停用期仍需计提折旧(如滑雪场缆车夏季停运3个月)4。
2.更新改造期间:停提折旧
资产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后暂停计提,改造后按新价值从次月起计提:
案例:化工厂8月1日对反应釜改造,停提折旧;10月1日改造完成转固,11月起按新账面价值计提。
3.未竣工但已投用的资产:次月起提折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视为“投入使用”,无论是否完成竣工决算(如厂房未验收但已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