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期限短:严格限定3个月内到期
标准:自购买日起≤3个月到期(如3个月到期的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
排除项:6个月定期存款(不可提前支取)或剩余期限4个月的5年期国债,均因超期被排除。
2.流动性强:无交易壁垒与折价风险
实务表现:
公开市场可随时交易(如AAA级商业票据贴现损失<0.5%);
反例:股票虽易变现,但抛售时可能折价10%,流动性不符合要求。
3.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量化要求:转换金额偏差≤1%(如货币基金按净值赎回,净值波动≤1%)。
反例:可转债持有期间市价波动>5%,转换金额不可控,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4.价值变动风险极小
关键指标:利率波动下价格跌幅≤0.3%(如短期政府债券)。
排除项:股票基金因市场波动可能下跌20%,风险超标。
典型范围与常见误区:行业差异与实务辨析
1.属于现金等价物的三类资产
短期债券:3个月内到期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如某企业持有到期日为60天的省级政府债)。
高评级票据:银行承兑汇票、AAA级企业商业票据(如某科技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货币市场工具:可随时转让的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如金融机构持有的同业存单)。
2.易混淆的非现金等价物
权益性投资:股票、股权基金(即使计划短期持有,因金额不确定被排除)。
长期资产:剩余期限>3个月的债券(如某企业持有5年期国债,剩余4个月到期仍不纳入)。
受限资金:质押的定期存款(如某公司200万元存款中50万元被质押,仅150万元计入现金等价物)。
3.行业差异的特殊认定
商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同业拆借资金视为现金等价物。
科技企业:3个月内到期的结构性存款若保本保收益,可纳入现金等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