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律定义与业务实质
稀释每股收益的本质是企业盈利能力的“底线指标”,具有三大核心特征:
风险预警性:提示可转债、期权等工具可能摊薄股东收益(如某公司发行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下降0.2元);
动态模拟性:假设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已转换为普通股(如员工期权行权增加股数);
税后调整性:需扣除利息税盾影响(如可转债利息税后增加净利润75万元)。
与基本每股收益的区别:
基本每股收益:反映当前实际股权结构下的盈利能力;
稀释每股收益:揭示潜在股权扩张后的盈利底线(如某公司基本EPS 2元,稀释EPS 1.8元→潜在摊薄风险10%)。
案例:某奶茶连锁品牌发行1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价8元,市价12元),净利润2000万元,普通股股数1000万股。
稀释EPS=2000万/(1000万+33.3万)≈1.94元/股(相比基本EPS 2元,稀释3%)。
稀释每股收益的三大构成要素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需包含以下内容:
1.分子调整:净利润的税后修正
加回可转债利息:假设可转债转股后节省的利息支出(如年利息100万元,税率25%→加回净利润75万元);
扣除潜在收益/费用:如期权行权产生的税费(某科技公司期权行权支付税费50万元需扣除)。
案例:某制造企业发行5亿元可转债(利率3%),转股后可节省利息税后收益1125万元(5亿×3%×75%)→调整后净利润增加1125万元。
2.分母调整:加权股数的虚拟扩张
可转债转股数:按面值转换比例计算(如100元债券转10股→5亿元可转债转5000万股);
认股权证调整数:行权价低于市价时,按公式计算增量股数(增量股数=拟行权股数-行权价×拟行权股数/市价)。
案例:某零售企业认股权证拟行权100万股(行权价10元,市价15元):
增量股数=100万-(10×100万)/15≈33.3万股→分母增加33.3万股。
3.稀释性判断:从大到小的顺序计算
优先计算高稀释性工具:如可转债稀释效应>认股权证;
反稀释性排除:行权价高于市权的期权不纳入计算(如某公司期权行权价20元,市价18元→无稀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