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止经营净利润的本质是企业“断臂求生”的财务结果,具有三大核心特征:
非持续性:仅记录已关闭或拟出售业务的损益(如关闭亏损门店的清算损失);
独立可区分性:需为能够单独核算的业务单元(如某服装集团关闭独立运营的童装品牌);
全周期覆盖性:包含业务终止前的所有收支(如门店关闭前3个月的租金、人工成本)。
与持续经营净利润的区别:
终止经营净利润:反映非持续业务的清算损益(如奶茶品牌转让收益500万元);
持续经营净利润:体现企业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如奶茶店日常经营利润)。
案例:某家电企业2025年关闭智能手表业务线,该业务关闭前6个月收入800万元,成本1200万元,资产处置收益300万元,所得税率25%。
终止经营净利润=(800万-1200万+300万)×(1-25%)=-75万元(亏损)。
终止经营净利润的四大内容构成与核算规则
终止经营净利润的核算需包含以下内容:
1.终止经营收入——业务关闭前的“最后收入”
核心来源:已终止业务在清算期间产生的收入(如关停前处理的库存商品收入200万元);
特殊限制:不包括资产处置收益(需单独列示)。
2.终止经营成本——清算过程的“必要支出”
直接成本:员工遣散费、违约金(如支付门店解约赔偿金50万元);
延续费用:业务终止前已发生但未结算的费用(如关停前3个月的仓储费30万元)。
3.资产处置损益——业务资产的“变卖差价”
核算规则:处置设备、专利等资产的净收益(如生产线账面价值100万元,售价80万元→亏损20万元);
税务处理:需按13%缴纳增值税(处置设备收入80万元需缴税10.4万元)。
4.负债清偿损益——债务终结的“了结成本”
典型场景:提前偿还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如支付银行提前还贷罚息5万元);
特殊处理:供应商应付款项协商减免(如100万元应付账款协商支付80万元,收益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