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方法需遵循以下规则:
年折旧率固定: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例如:设备预计使用5年,年折旧率=2/5×100%=40%。
折旧基数逐年递减:
每年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其中,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最后两年切换为直线法:
在到期前的最后两年,将剩余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平均分摊。
公式:最后两年年折旧额=(账面净值-净残值)÷2。
实例解析(非模板化案例):
某企业购入生产设备,原值60万元,预计使用5年,净残值3万元。
第1年:折旧额=60万×40%=24万元
第2年:折旧额=(60万-24万)×40%=14.4万元
第3年:折旧额=(60万-24万-14.4万)×40%=8.64万元
第4、5年:剩余净值=60万-24万-14.4万-8.64万=12.96万元
年折旧额=(12.96万-3万)÷2=4.98万元。
实务应用中的关键注意事项
净残值处理的特殊性:
前期计算不考虑净残值,但最后两年需确保账面净值不低于净残值。若净残值率较高,可能出现折旧额为负数的情况,此时需提前切换为直线法。
会计与税务差异的调整:
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例题中减值2万元),需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调整税会差异。
方法变更的严格限制:
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需向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