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原始凭证需满足以下核心特征:
外部来源性:由交易对方(如供应商、银行、税务机关)填制并签章,例如:
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开具)
银行转账回执(银行出具)
机票行程单(航空公司提供)。
法律效力: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具备法定电子签名(如电子发票需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
内容完整性:需包含七大要素:凭证名称、填制日期、交易双方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及签章。
案例: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若发票缺少公章或金额涂改,则视为无效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外来原始凭证的五大常见类型与应用场景
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类型 | 典型示例 | 应用场景 |
---|---|---|
税务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 商品采购、服务购买 |
银行结算凭证 | 转账回执、支票存根 | 支付货款、收取客户款项 |
运输单据 | 快递单、货运提单 | 物流费用报销、货物验收证明 |
行政事业性收据 | 行政罚款收据、规费缴纳凭证 | 政府性费用支付 |
合同协议附件 | 采购合同+付款记录 | 大额分期付款业务 |
会计人员需执行“三性审核”:
真实性:
查验凭证来源(如发票通过税务局网站核验代码);
核对业务逻辑(如发票日期不得晚于收货日期)。
合法性:
排除违规凭证(如超经营范围的发票、行贿费用单据);
电子凭证需附可查证的电子签名或可信数据源。
完整性:
必填项无遗漏(如“办公用品”发票需附明细清单);
大额支付需附加审批签字(如总经理签批单)。
典型误区纠正:
误区:火车票遗失后直接凭记忆入账。
正解:需当事人书面说明+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代作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