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某科技公司2025年实现含税销售收入3,500万元,收回上年度应收账款200万元,收到政府研发补贴150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8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500+80+150=3,730万元(应收账款收回属于销售回款,不单独列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核心构成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核算范围:含本期销售收款、收回的前期应收账款及预收款项,需包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务要点:
权责发生制调整:若利润表显示营业收入4,000万元,但应收账款增加500万元,则实际现金流入为3,500万元(4,000万-500万)。
增值税分离:含税销售收入需拆分货款与税款。例如,某电商平台含税销售额1,130万元(货款1,000万元+增值税130万元),计入本项目金额为1,130万元。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政策依据: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等。
案例解析:某医药企业因创新药研发享受增值税返还政策,2025年收到退税款200万元,需全额计入本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常见类型:
非主营业务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政府补助(如某新能源企业收到环保补贴300万元);
经营相关现金流入:押金返还、保险赔款(如物流公司收到客户履约保证金返还50万元)。
计算逻辑
1.直接法计算公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计算需结合会计科目发生额调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营业收入(含增值税销项税)+应收账款减少额+应收票据减少额+预收款项增加额±特殊调整项
示例(改编模拟题):
某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税),应收账款减少300万元,预收账款增加100万元,票据贴现利息损失20万元。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解析:
2,000万(营业收入)+300万(应收减少)+100万(预收增加)-20万(贴现息)=2,380万元
2.易错点与调整事项
非现金收入剔除:以物抵债、应收账款保理(无追索权)等不产生现金流的交易需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跨期预收款项:预收下年度订单款需计入“合同负债”,实际收款时调整至现金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