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等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因企业战略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而计划出售。例如,某制造企业将一条闲置生产线挂牌出售,该生产线在满足划分条件后需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非物质资产。若某科技公司决定出售一项未投入使用的专利技术,且已签订不可撤销的出售协议,该专利需归类为持有待售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因丧失控制权或战略调整而计划出售。例如,母公司拟出售某子公司股权,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需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持有的房地产,如某企业将一栋商业楼宇转为待售状态。
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应收款、商誉等。例如,某企业并购产生的商誉因业务重组需处置,且符合持有待售条件。
示例:某零售企业将一处仓储中心划为持有待售资产,该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出售费用为20万元,账面价值为480万元。根据2025年考纲,需按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480万元)计量,无需计提减值。
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则
1.初始确认与计量
划分条件:
企业已作出出售决议并签订不可撤销协议;
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不可控因素超期的,需在最初一年内采取补救措施)。
计量原则:
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的净额孰低计量。
示例:某设备账面价值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80万元,出售费用5万元,则持有待售资产入账价值为175万元,差额25万元计提减值损失。
2.后续计量与调整
停止折旧与摊销:持有待售期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
减值处理:
初始划分时若账面价值高于净额,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后续期间减值不得转回。
重分类规则:若出售计划取消,资产需按原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重新分类为非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