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下发通知,决定在零学费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自2014年起,全市所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实行生均公用经费,提前一年完成省定工作目标。
  一是明确执行标准。按专业类别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最低2800元,*64500元。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执行标准。免学费补助包含在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财政对中等职业学校由补助免学费转换为按专业核拨公用经费。
  二是明确支出范围。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日常运转支出和校外实习实训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等。
  三是明确各方责任。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市县财政负责落实,行业、企业办学校的经费支出,按原渠道由举办者统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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