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制度公开。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多项管理办法,对各项公务活动的标准、人数、时限等做出明确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行为。
  二、民生政策及支出公开。各市区将与群众相关的民生政策编制成册,向全社会公开,提高政策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民生资金的支出情况作为公开的重点领域。制定了基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涵盖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专项支出。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财政部门负责公开由财政部门直接安排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
  三、财政预决算编制公开。扩大财政预算编制范围,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预算、社保基金均纳入财政预算编制范围,实行统筹安排使用,全口径提交政府批准、人大审议,经人大批复后的财政预决算,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开。
  四、部门预决算公开。以单位为主体,将上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及本年度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开。2013年,乳山市开展了三公经费公开试点,2015年前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五、专款分配公开。加强对扶持企业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申报公开。实行一项资金、一个办法,明确每项专款的申报资料和申报程序,通过网络、媒体告知所有企业。二是评审公开。聘请相关专家人士,集体评议,或委托专业机构,独立调查评估,将专家评议和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三是结果公开。最终确定的扶持奖补项目,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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